网站首页 | 中心概况 | 实验教学 | 建设成果 | 设备环境 | 管理制度 | 师生互动 | 资料下载 | 实验预约 
  仪器设备管理
当前位置: 预防医学与放射卫生实验教学中心>>管理制度>>中心制度>>仪器设备管理>>正文
 国家制度 
 学校制度 
 中心制度 
 
 
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
2013-10-22 13:30  

 

1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管理精密贵重仪器室中的仪器。

2、仪器管理人员应制定仪器的操作规程,负责仪器技术、日常维护和安全工作。

3、仪器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,取得上岗资格后才能上机操作,未取得上岗证得人员一律不得操作仪器。

4、进入精密贵重仪器室的学生必须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操作,不得脱离老师指导随意摆弄仪器。

5、任课老师必须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,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,避免操作时造成危害。

6、实验期间应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操作,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和用具。

7、根据有关规定,妥善处理废水、废气、废渣等有害物质。

8、每次使用完毕,由仪器操作人员详细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和状态。

9、每次实验结束时,应安排具体人员整理清扫实验室,检查水、电、门开关情况,特别遇到停电、停水时,要全面检查一次,以防事故发生。

10、在满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前提下,可按中心有关规定开展对外服务,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益。

关闭窗口

太阳城集团预防医学与放射卫生实验教学中心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中国 湖南 衡阳 常胜西路28号 邮编:421001
湘ICP备05002963号